轉知客家委員會「116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」,請留意相關認證資訊及日期。
南投縣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0月1日
發文字號:府授客文字第1150217319號
主旨:轉知客家委員會「116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」1
份,請鼓勵所轄(屬)單位同仁、學校師生及民眾踴躍報
考,並請於規劃116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,
以避免影響考生權益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9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567007652號函
辦理。
二、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:「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
發展區之公教人員,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
比例通過客語認證」。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、推動公事客
語無障礙環境,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,請貴局(處、
所、會)規劃116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,並轉
知及鼓勵所轄(屬)單位同仁、學校師生及民眾屆時踴躍
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,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。
三、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該會官網首頁/ 公告資訊 / 最新
消息,詳情請參閱該會網站(https://www.hakka.gov.
tw)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0月1日
發文字號:府授客文字第1150217319號
主旨:轉知客家委員會「116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」1
份,請鼓勵所轄(屬)單位同仁、學校師生及民眾踴躍報
考,並請於規劃116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,
以避免影響考生權益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9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567007652號函
辦理。
二、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:「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
發展區之公教人員,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
比例通過客語認證」。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、推動公事客
語無障礙環境,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,請貴局(處、
所、會)規劃116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,並轉
知及鼓勵所轄(屬)單位同仁、學校師生及民眾屆時踴躍
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,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。
三、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該會官網首頁/ 公告資訊 / 最新
消息,詳情請參閱該會網站(https://www.hakka.gov.
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