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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-「除草不用火(攜回丟棄)」、「紙錢不燃燒(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)」、「爆竹不燃放」、「菸蒂不亂丟」及「垃圾要帶走」。

「除草不用火(攜回丟棄)」、「紙錢不燃燒(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)」、「爆竹不燃放」、「菸蒂不亂丟」及「垃圾要帶走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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